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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将工程咨询列为其中一项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19-10-26 浏览次数:101

国务院于2012年12月1日以国发[2012]62号文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作为指导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编制服务业各领域专项规划(指导意见)和地方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分析了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等。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中将工程咨询服务业列为其中一项专项规划,提出以下要求:

完善市场机制,鼓励工程咨询单位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规范市场准入,建立统一规范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行业管理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工程咨询领域,支持工程咨询机构为民间投资提供服务。加快工程咨询业务结构调整,促进工程咨询全过程协调发展。加强投资建设项目策划、准备、实施、运营、评价各阶段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咨询服务科学水平,推进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咨询服务业在投资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在全行业倡导诚信为本、廉洁高效的工程咨询理念,坚持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原则,加强行业自律。扩大工程咨询在统筹城乡发展、新兴产业、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以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服务范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惯例的人才。"十二五"时期,工程咨询服务业产业化、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行业规模显著扩大,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行业立法逐步完善,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惯例、拥有较高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工程咨询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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